2015年5月29日 星期五
差一秒!巨石砸落 女大生驚險逃一劫
晚上7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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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5月27日 星期三
疑為8千元車禍賠償金 男大生跳埤塘輕生
晚上7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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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一名19歲男大生,26號下午沒去打工,突然傳訊給同學透露「想不開」念頭,同學趕緊連絡家長,家屬著急的向警方報案,警消人員晚上在桃園,發現男大生的機車,最後找到人的時候,沒有生命跡象了。 發佈日期:2015年5月26日
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
交通大事011
清晨7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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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同學:
104年1-3月份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合計發生3,879件,經統計分析:1-3月份交通事故肇事時段:「18-20時」發生538件最多,「16-18時」發生522件次之,「10-12時」發生470件再次之。
易肇事路段:光復路1段、中華路1段、光復路2段、明湖路段、南大路段、中正路段、中山路段、西大路段、中華路4段。
易肇事路口:公道五路慈雲路口、食品路西大路口、經國路牛埔路口、公道五路經國路口、慈雲路埔頂路口、中正經國路口、西大路北大路口、西大路南大路口、西大路林森路口、中華路大庄路口、牛埔東與景觀大道口。
同學騎機車行經上述路段(口)時,請小心慢行,以策安全。
請參閱軍訓室交通安全資訊網:http://chenminjen01.blogspot.com/
2015年5月19日 星期二
回家幫爺爺種田 男大生遭擦撞輾斃
晚上7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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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
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
交通大事010
上午10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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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同學:
新竹市104年3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合計發生1,280件,肇事時段、路段(口)如下:
經統計分析:肇事時段以18-20時發生190件最多、16-18時發生168件次之、8-10時發生156件再次之。
易肇事路段:光復路1段、經國路1段、中華路1段、中正路段、元培街段、中山路段、明湖路段、公道五路段、慈雲路段、西大路段、南大路段。
易肇事路口:光復介壽路口、中正經國路口、林森西大路口、牛埔東與景觀大道口、公道五慈雲路口、西大食品路口、公道五經國路口、中華林森路口、經國東大路口、經國民生路口。
同學騎機車行經上述路段(口)時,請小心慢行,以策安全。
請參閱軍訓室交通安全資訊網:
http://chenminjen01.blogspot.com/
新竹市104年3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合計發生1,280件,肇事時段、路段(口)如下:
經統計分析:肇事時段以18-20時發生190件最多、16-18時發生168件次之、8-10時發生156件再次之。
易肇事路段:光復路1段、經國路1段、中華路1段、中正路段、元培街段、中山路段、明湖路段、公道五路段、慈雲路段、西大路段、南大路段。
易肇事路口:光復介壽路口、中正經國路口、林森西大路口、牛埔東與景觀大道口、公道五慈雲路口、西大食品路口、公道五經國路口、中華林森路口、經國東大路口、經國民生路口。
同學騎機車行經上述路段(口)時,請小心慢行,以策安全。
請參閱軍訓室交通安全資訊網:
http://chenminjen01.blogspot.com/
2015年5月5日 星期二
聯結車失控狂輾26車 釀3死5傷
清晨7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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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昨下班時刻發生重大死傷車禍!
今日出刊的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一輛重逾35噸的聯結車行經沙鹿區向上路六段、自立路口,疑因車速過快、煞車不及直接衝撞、輾過前方多達26輛汽、機車和聯結車,造成3死5傷慘劇。
警方初步研判,可能是肇事聯結車車速過快,發現前方有車時煞車不及,先轉向外側試圖增加輪胎摩擦力以減緩車速,但拉回時仍煞不住,直接擦撞前方聯結車後,再衝撞外側車道汽機車,造成嚴重傷亡,肇事原因仍待釐清。
今日出刊的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一輛重逾35噸的聯結車行經沙鹿區向上路六段、自立路口,疑因車速過快、煞車不及直接衝撞、輾過前方多達26輛汽、機車和聯結車,造成3死5傷慘劇。
警方初步研判,可能是肇事聯結車車速過快,發現前方有車時煞車不及,先轉向外側試圖增加輪胎摩擦力以減緩車速,但拉回時仍煞不住,直接擦撞前方聯結車後,再衝撞外側車道汽機車,造成嚴重傷亡,肇事原因仍待釐清。
一輛聯結車昨行經台中市向上路,衝撞26輛汽車、機車、聯結車,造成3死5傷慘劇
來源:蘋果日報
2015年5月2日 星期六
搶錢? 開車門不看來車 交通部擬開罰
下午2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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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或許都有經驗,騎機車時因停在路旁的汽車突然開了車門,被嚇到緊急煞車,有時還因此跌倒受傷。現在傳出,交通部擬修訂「開車門未看來車」罰則,以提升行車安全;不過有律師認為,不僅執法難度高,也可能增加糾紛,質疑此舉在「搶錢」。
目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只規定汽車駕駛違規肇事使人受傷,記違規點數3點,致重傷吊扣駕照3至6月,但無人傷亡或僅車損則無罰則。
警政署交通組長方仰寧表示,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明訂,汽車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,應注意行人或車輛,但駕駛若惡意開車門,後方機車差點撞上,卻沒有罰則,警方無法取締,「這樣不是很怪嗎?」建議交通部儘速修法,才有辦法開罰。
報導引述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說法,開車門不看來車若沒出事,只能以車輛是否違停、併排停車,處600到1200元罰鍰,若駕駛正常停車,即使不當開門,仍無法處罰。交通部將針對警政署提議,盡快討論是否增訂罰則。
不過法界對此有不同看法,交通大學運輸研究所副教授黃台生就說,車禍發生後,警方當然要開罰,但若沒發生事故時,警方很難認定駕駛疏忽,他認為沒必要修法開罰。建議考照時就應該納入考題或提醒,讓駕駛培養好的駕駛習慣。
律師林俊峰也舉例,駕駛從照後鏡確認後方無來車,開門後機車忽然加速撞門,則警方恐怕難認定過失,現行法規就能處理,質疑警方要求修訂罰則是在「搶錢」。
來源:自由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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